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煤質顆粒活性炭pH值測定所需儀器和試劑、測定步驟及測定結果的處理等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煤質顆粒活性炭(以下簡稱活性炭)pH值的測定,也適用于其他活性炭pH值的測定。
2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,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7702.1—1997 煤質顆粒活性炭試驗方法 水分的測定。
GB/T9727—88 化學試劑 pH值測定通則
3 方法提要
活性炭在沸騰過的水(去離子水或蒸餾水)中煮沸,測定其冷卻濾液的pH值。
4 試劑和材料
4.1 二級水:GB6682-92,煮沸3~5min。
4.2 定性濾紙:中等流速。
5 儀器、設備、裝置
5.1 天平:感量0.01g;
5.2 加熱板或電爐。
5.3 定時器或秒表。
5.4 PH計:精度0.1pH。
5.5 量筒:100mL。
5.6 燒杯:200 mL。
5.7 三角漏斗。
5.8 錐形燒瓶:300mL。
5.9 溫度計:0~100℃
5.10回流冷凝管、直管式。
6 試樣及其制備
對所送樣品用四分法取出試樣。
7 測定步驟
7.1 按GB/T7702.1方法測定活性炭的水分含量,計算出相當于10g干炭濕炭質量。
7.2 稱取算出的濕炭質量的試樣,放入錐形瓶中。
7.3 取煮沸過的蒸餾水100mL,加入燒瓶中與炭樣搖勻。裝入回流冷卻凝器,放在加熱板上。
7.4 用加熱板使水加熱沸騰,并控制加熱溫度使水緩慢沸騰,保持沸騰(900±10)s。
7.5 取下燒瓶,對燒瓶中溶物進行過濾(濾紙和三角漏斗預先用蒸餾水浸潤),濾液冷卻至(50±5)℃,補足至100mL。
7.6 按GB9724的方法用煮沸過的蒸餾水測定pH空白值,并調整pH空白值指示為7.0。
7.7 按GB9724的方法測定pH值。
7.8 重復7.1至7.7步驟,再做一份試樣。
8 測定結果的處理
pH值可直接讀數或由電位單位換算。
兩份試樣各測定一次,允許差應小于0.7pH,結果以算術平均值表示,精確至十分位。
9試驗報告
按GB/T7702.1—1997第7章的規定執行。